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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2023年伏家镇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伏镇村、前进村、贺店村)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07 00:38:56

徽县2023年伏家镇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伏镇村、前进村、贺店村)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徽县2023年伏家镇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伏镇村、前进村、贺店村),初步设计已由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徽发改审〔2023〕55号批复,项目代码2306-621227-04-01-183581,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徽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徽县伏镇村、前进村、贺店村。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1.拆除工程:拆除块石墙体473.528m³;拆除混凝土地面(15cm厚)89.175m³;

2.水渠建设工程:无盖板水渠1643.087m³/440m, 盖板水渠158.241m³/474m;

3.路面硬化工程(15cm厚)2954.40m²;

4.桥面维修工程:91m²;

5.路肩墙建设工程:149.208m³/56m; 内挡墙建设工程:73.157m³/49m。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197.99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他:   无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至今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说明即可。

3.投标人须具有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个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人员要求: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标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5.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规定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07日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1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徽县城关镇佳信小区 2 楼(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徽县城关镇佳信小区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徽县乡村振兴局

联 系 人:谢  伟

电    话:1829452976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宸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婷婷

电    话:16693079664

八、监督部门

徽县发展和改革局

徽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鑫宸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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