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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新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07 00:40:26
2023年兰州新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兰州新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RH-ZB-2023-025

2.项目名称:2023年兰州新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10万元。

5.采购需求:对2023年兰州新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服务期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项目8月30日前完成项目调查及现场采样工作,9月15日前提交所有监测检测报告至新区卫健委、新区疾控中心,9月30日前完成项目数据系统上报工作;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服务项目7月25日前完成监测,7月30日前向新区疾控中心提交书面监测报告,同时对初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和复检。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限结束,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终结。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通过CMA认证、实验室认可(CNAS)及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第二类:核技术工业应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覆盖监测对象现场检测项目;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检测服务项目,若供应商不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第二类:核技术工业应用),与本项目有关的检测项目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检测,但投标时须出具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07月 06 日至 2023年 07 月 12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0921室。

3.方式:获取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不进行现场登记,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纸质版盖章并扫描为PDF电子版发送至2912029134@qq.com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并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我公司确认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 07 月 1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9楼东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9楼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兰新财发〔2022〕184号)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7楼

联系方式:0931-8252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润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0921室                  

    联系方式:0931-653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飞       柳文丽

    电      话:18523986373    15593376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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