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福星镇裴家湾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印发 2023 年东西部协作第一批财政帮扶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农发[2023]224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 年东西部协作第一批财政帮扶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福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ZRHDL-2023-006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规模:主要包括中药材晾晒场900平方米;循环水池1座;晾晒场挡竿工程 195 米;晾晒场地加固工程 560平方米;配备中药材晾晒场内卫生厕所1座。
3.2建设地点:福星镇裴家湾村阳坡岘社;
3.3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4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3.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08月05日,竣工日期2023年9月04日,总工期30日历天。
3.6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4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1日上午12:00至2023年07月16日上午12:00。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在甘肃中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西县巩昌镇渭州北路翰林华庭商铺三楼)获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现场获取,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15:0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甘肃中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陇西县巩昌镇渭州北路翰林华庭商铺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https://www.gsei.com.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福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陇西县福星镇
联 系 人:张学鹏
联系电话:1529429789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润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渭州北路翰林华庭商铺三楼
联系人:汪娅娅
电 话:1830932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