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零排放单元、罐区
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30710-044230-1
招标编号:GZ2307061-JYMDQJ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已由白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白高新经发备〔2020〕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零排放单元、罐区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零排放单元、罐区安装工程
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CO2、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两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的三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脱盐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项目界区内的所有安装施工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变更内容及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内容等,包括(1)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水处理控制室(6150)、中水回用(9100)、污水处理(9300)、事故水池(6610)、事故水池(6620)、初期雨水池(6630)(2)零排放单元9200;(3)罐区:罐区液氨球罐(8210)、甲醇罐区(8220)、事故甲醇罐(8230)、液体CO2球罐(8240)等。具体涵盖内容如下:
1.1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零排放单元、罐区安装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道、暖通、给排水(包括埋地管道、管沟)、电气及照明(不含照明预埋管)、自控仪表、防腐、保温(冷)等的采购及安装工作,具体采购范围详见《供货矩阵》《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1.2设备梯子平台的制作、安装。
1.3甲供设备材料卸车、接收、保管及相关的报检验收工作。
1.4为实现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零排放单元、罐区装置达到使用条件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服务,包括现场施工中的项目管理及进度控制、安装辅材的采购、现场制造、质量管理及保证、安全管理、文件组织及提交、装置竣工交接,系统清洗(或冲洗)、吹扫、试压等,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装置开车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供货矩阵及工程量清单。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供货方式进行调整(甲转乙或乙转甲),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工
3.质量要求
3.1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材料供应满足招标人合同要求,满足附件技术部分的规范要求;
3.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安装工程焊接底片一次合格率96%以上;
3.3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及《靖煤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详细要求见附件《JMHG-DX02-0000-CECO-00036-009数字化交付施工资料内容规定》),竣工资料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
3.4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年,质保期内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3.5安全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
3.6施工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施工人员重大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请投标人于 2023年7月11日 18:00时至 2023年7月18日18:00时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该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2.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09:00时;
3.网上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4.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八坐席(线上开标)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在“智慧建筑-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网址:http://zjt.gansu.gov.cn/zjt/c202253/zhzj_gssjzscjdglpt.shtml)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信息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各投标人自行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认真学习《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其要求参加投标有关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