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原夏菜标准化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操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原夏菜标准化种植项目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陇农发〔2023﹞23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通安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1、在高阳村高原夏菜核心区新建塑料大棚67座。2、安装水肥一体化设施149座(2023年67座、2022年82座)。
2.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3年8月11日开工,2023年9月10日完工,工期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建筑工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及组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2日(08时3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3 获取方法:现场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通安驿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庞维强
电 话:1879497398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
联 系 人:那祖祺
电 话:1803932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