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集体宿舍和办公楼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BHFX-G1002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投资:148.908071万元
(二)工程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三)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四)建设内容:拆除及改造部分集体宿舍,共54间房;办公区整修等建设内容;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07月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额在100(含)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军队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时间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五)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安考证复印件、无在建工程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六)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七)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月(2023年01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投标阶段配备的人员,不得是招标人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证明材料:承诺书)
(三)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材料:承诺书)
(四)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五)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国外境外成员【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及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7日13时00分,地点为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579号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子莫酒店三楼。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媒介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某部
地址:兰州市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05119031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尹小军/李婷
电 话:0931-8118000/13109400555/18693262234
2023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