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的委托,对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基础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基础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SZH2023-018
磋商内容:第一包:指挥中心集成服,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第二包:基础建设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工期:45日历天。
二、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预算:716604.32元(其中第一包:265622.9元;第二包:450981.42元)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包: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目前未在其它项目上任职;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持有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扫描发送至:1498666344@qq.com,邮件主题标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附件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资料发送后请和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报名事项。)
(3)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 07 月 27 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1019号(中海河山郡31号楼112商铺)
七、开启
(1)时间:2023年 07 月 27 日09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1019号(中海河山郡31号楼112商铺))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众邦大道5-7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方式:0931-2909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1019号(中海河山郡31号楼112商铺)
联系人:王亚雯
联系方式:15009315379
2023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