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城区危旧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康县城区危旧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工程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23〕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棚改专项资金与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康县城区危旧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工程
二、招标编号:LNHC2023-GS-22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康县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及品质提升行动相关责任片区危旧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拆除房屋总面积75819.09平方米。其中砌体结构与框架结构房屋47192.71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19889.12平方米;砖简、棚房及临时性房屋8737.26平方米。
2、工程地点:康县城区
3、工期:45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实施方案内的所有工程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一份)。
3、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服(2020)296号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19日-2023年07月23日上午8:30分-下午17:30分
地点: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成功后在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实施方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下午15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南街11号
联系人:李杰 电话:0939-5121384
招标代理单位: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三号路
联系人:尹永兵 电话:18509393546
注:本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
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