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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肺科医院工程审计服务机构及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遴选项目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18 17:28:04

甘肃华锦昱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肺科医院的委托,对兰州市肺科医院工程审计服务机构及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遴选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J2023-056CS;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工程审计服务机构及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遴选项目;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工程审计服务机构遴选项目,第二标段: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遴选项目;

四、采购需求:第一标段对兰州市肺科医院实施的工程项目提供工程控制价编制、审核,预结算审核及相关咨询服务;第二标段对兰州市肺科医院各科室需维修改造事项进行零星维修改造施工(具体服务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控制价编制、审核,预结算审核及相关咨询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者安装工程)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经验(以取得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日期为准);

4.供应商拟派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成员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得少于6人(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者安装工程),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

5.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免税或(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合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类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不体现专业的以提供的毕业证专业为依据,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施工员1人(土建专业)、质量员1人(土建专业)、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获取方式:

1.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7月25日,每日08:00-18:00;

2.地点:甘肃华锦昱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56号1102室);

3.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31日14:30之前,在兰州市肺科医院会议室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31日14:30,在兰州市肺科医院会议室进行磋商。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968号

联 系 人:贾炯东       

联系电话:18993141014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甘肃华锦昱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56号1102室  

联 系 人:陈永明

联系电话:18153614504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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