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军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丽、杜志学、图门吉尔格勒、王晓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军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酒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分别听取了《市政府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起草和审查情况、《市政府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起草和审查情况、《市政府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起草和审查情况;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的起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千名代表调研视察千项工程报告》的起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的起草情况;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起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公安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的起草情况;听取了关于《酒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酒泉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听取了《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起草情况,以及对口委室关于酒泉市民政局局长、市文物局局长2022年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审查情况。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酒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酒泉融媒记者:米静 钱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