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省住建厅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若干措施》,从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三个方面提出了八条优化措施,进一步提高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阶段有关事项办事效率。
施工许可审批方面,提出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办理和分阶段办理两条措施,对满足土地、规划等条件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在不具备办理整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条件,且工期紧张、需要抓紧落地施工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按“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主体工程”两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一步加快项目尽早开工落地。
竣工验收程序方面,提出推行“分段式”联合验收、推广“一枚印章管验收”模式、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三条措施。针对部分项目难以同时达到验收条件及验收事项前后交叉等问题,可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实行“分段式”联合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方面,提出推行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并联办理、分期分批分栋办理、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流程三条措施。优化后竣工验收备案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即可申请,既有利于各地推行竣工备案表电子证书,也避免了竣工备案阶段经常出现的由于工程款未结清等原因,相关单位不配合盖章导致备案无法办理等矛盾。(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范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