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异地就医少跑路 群众他乡有“医靠” 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从2020年的52%提高到2023年上半年的81%
7月19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通报我省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情况,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结率从2020年的52%提高到2023年上半年的81%。
近年来,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逐年增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结率从2020年的52%提高到2023年上半年的81%。2019年至2023年6月底,全省累计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患者超66.32万人次,减少住院垫付资金超79.30亿元。其中,作为参保省累计结算57.67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72.47亿元;作为就医省累计结算8.65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6.83亿元;2019年至2023年6月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总人次93.88万人次,减少住院垫付资金超94亿元,省内异地就医直结率2023年上半年达到92%。
符合条件的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省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截至目前,全省符合条件的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共16259家)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针对个人账户跨省刷卡难、门诊慢特病病种复杂、报销政策参差不齐、异地无法直接结算等问题,省医保局从规范政策标准,优化办事流程等方面入手,依托全国统一信息平台。2021年9月,开通了普通门诊个人账户异地无须备案直接刷卡结算业务;2022年,全省开通了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23年,全面开通了所有门诊慢特病病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6月底,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1.59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8838万元。同时,开通了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我省全面实现医保结算“省内无异地”
一是针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居住证明材料困难问题,按照“最简必须”原则,梳理政务事项清单,统一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放宽政策限制。一方面对办理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提供备案地暂住证明、房产证明、户口证明等任一材料均可办理长期备案,对于无法提供材料的,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备案。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异地就医政策要求,延长了备案有效期限,将临时外出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原来3个月延长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缩短了长期备案变更时限,由原来的1年缩短为6个月;取消了备案必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要求;放宽了备案时间要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仍然能够享受异地直接结算服务;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可在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待遇。
二是针对信息平台备案信息多,审核不及时等问题,加大审核力度,各统筹区指派专人负责,每日下班前完成当天备案信息的审核,建立周调度机制,督促统筹区及时审核,确保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信息审核。截至目前,全省共审核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信息59.78万人。
三是我省全面实现医保结算“省内无异地”。从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省内各统筹区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须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支付结算凭据多元化
一是完善了全省医保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在全国率先实现支付结算凭据多元化,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作为就医结算凭据,有效提升医保结算效率,按照国家局通报,新版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后,我省是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错率最少的两个省份之一。
二是开发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感染患者门急诊联网直接报销系统,在全国第一个实现全部统筹区开启新冠感染者门急诊费用联网直接结算。
三是上线电子处方流转功能,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局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查询个人电子处方及谈判药品指定药店库存情况,自主选择谈判药品零售药店购药结算。
四是推进酒泉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达成酒泉市与青海省海西州医疗保障跨区域合作协议,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按照本地医保政策报销,实现区域医疗中心医保结算“同城化”。另外,青海省黄南州医保局与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签订服务协议,推进跨区域医保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