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某单位文化长廊及荣誉墙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20 09:50:06

某单位文化长廊及荣誉墙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相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2023-JKHYYQ-G1302

2.2 工程特征:本项目拟对某单位文化长廊及荣誉墙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距酒泉市金塔县100km处。

2.4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主要包含广场硬化工程、文化长廊、绿化给水、室外电气、宣传牌、公园长廊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7 项目概算:约58万。

2.8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

3.2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的社保花名册原件;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01月0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7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指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用途类似,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和规模的工程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3.5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6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4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登记,并在有效时间内按系统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参与;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回执码”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自行打印。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投标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手册-投标人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6.2网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6.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6.4开标系统网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

6.5本次开评标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6.6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其他

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六大员的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至招标人处,直至本工程完工后退还,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施工全过程在职在岗,招标人实行定期抽查制度,有人证不一或脱岗,招标人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按招标人要求实行“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打卡制”,并接受招标人及相关单位监督。招标人有权对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打卡”等事项进行相应处罚。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7-2437262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创业大厦211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13893797799

邮    箱:3613322134@qq.com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本级监督部门电话:0937-2437265

上级监督部门电话:0937-2437217

2023年07月19日        

特别声明:甘肃文化产业网为公益性网站,转载此文(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是出于向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非商业用途。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者媒体机构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栏目导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