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铁国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及电脑打印机一体机耗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7月17日推荐并经采购人确定中标结果。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磋商文件编号:GZQRMFY2023063001;
二、采购预算:300000.00元;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内容: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对本院(包括8个基层法庭)所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彩印王、电子屏、数字化审委会等电子设备的耗材添加、零部件更换等维修、会务保障、网络维护服务及后台技术支持等项目采用外包方式运营,遴选服务商一家、服务期一年;主要外包运营包括:
1. 本院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彩印王、电子屏、数字化审委会等电子设备的耗材添加、零部件更换维修、会务保障、网络维护服务及后台技术支持等服务项目实行一揽子外包方式进行,本院除按月支出外包费用外,再不承担其他费用,外包方应提供及时添加更换耗材,需网络安全畅通,会务保障等项目的优质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 本次外包服务项目中设备所更换耗材必须是同型号原装产品(如:墨盒、墨粉、墨水、色带、硒鼓、定影组件、等耗材),不得提供其他产品替代,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零部件更换包括键鼠套件,打印机共享器等辅材。
3. 外包方需派驻两名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网络技术的人员常驻我院(投标时需提供派驻人员履历表、学历证明、专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书),由我院进行日常考核管理,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缴费等其他人事关系由外包方负责。外包方派驻人员因工受伤或死亡等人身损害均由外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 经我院各庭室(团队)干警申请,办公室派单后,由外包方负责更换、维修设备,所使用耗材的品牌、质量、价格在我院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确认后方可予以更换,派驻人员需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耗材或维修设备工作。
5. 经我院干警申请,办公室派单后,外包方若出现不及时更换耗材、维修设备的情况,发现三次以上,经我院办公室督促整改后仍不能及时维修、更换,我院扣除当月承包费,并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外包方承担。
6. 外包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我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外包方承担。
7. 我院综合办公室每月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一次信息化网络维护服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在75%及以上的,外包方全额领取承包费;满意度低于7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发一个百分点的承包费;连续两个月干警测评满意度低于50%,我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外包方承担。
8. 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9.外包方需交纳外包费10%的保证金,待全年考核后,若无网络安全事故、干警满意度达到75%以上予以退还。低于7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发一个百分点的保证金。
10.对大型设备(4011会议室大屏、彩印王、数字审委会、投屏电脑)出现故障,零部件材料款在1万元以上的,外包方需向我院申请,经采购领导小组确认后,可购买更换,材料费由我院承担,因外包方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材料费及维修费用由外包方承担。
五、磋商结果:
成交供应商:张掖彦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西大街粮食局综合楼下309号门店
联系人:杨力 联系电话:13830680506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壹佰陆拾元整 (小写:¥29916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395034271J
六、磋商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1日
七、磋商时间:2023年07月17日(星期一)上午09:00时;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学新、刘卫红、郭霞;
九、招 标 人: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郭 霞
联系电话:0936-825856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铁国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名门首府11栋2单元601室
联系人:臧金生
电 话:15682630041
甘肃中铁国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