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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切口做实大文章 ——酒泉市强化行政复议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 酒泉日报 作者/ 时间/2023-07-21 08:31:04

近年来,酒泉市聚焦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高质量完成复议体制改革任务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审定《酒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等,制定印发了18项工作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统一全市行政复议法律文书91个,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等工作,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为对标落实“五有”改革要求和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指导标准,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紧盯要害、破解难题、加强协调,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新增行政复议办案机构6个,行政复议专职工作人员达22人,基本满足了“一般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专职人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少于3人办理”的改革要求。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市新增行政复议机构功能用房1521平方米,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得到保障。

  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等设立接待窗口,提供复议咨询等服务,方便企业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出台《酒泉市行政复议机构接待群众工作规范(试行)》,印发全市“智慧复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信息化工作平台,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网上受理、远程办理、公开审理。

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协同化解行政争议实施办法,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规范行政复议抄告,督促各县市区抄告直接纠错案件。制定《酒泉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规定》,督促各县市区建立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执行情况跟踪监督机制,全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推动行政机关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印发《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理标准》《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等,明确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促进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全要素规范运行。

  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办理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对151起行政复议案件作出维持决定,对28起行政复议案件作出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等直接纠错决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功能,将调解优先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努力降低行政程序空转率、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强化立案前调解,37起案件在受理前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案、有效化解。强化审理中调解,组织引导案件当事人面对面调解、背靠背调解、远程调解,累计调解30多起。

全面贯彻省委部署的“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和快立快审快结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7次面向企业的线下普法活动,累计办理涉企案件51起,依法作出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14件,调解结案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多万元。

  至目前,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2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4件,受理率88.2%;接待行政复议咨询服务195人次;行政复议案件直接纠错率15.4%,同比下降1.1%。 (酒泉融媒记者 马学全 通讯员 李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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