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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21 18:02:04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对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 GSHT-2023-009

二、招标包号划分情况、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1、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2、采购内容:采购智能密集架W5800*D580*H2500(6组1列,共9列)75.69m³等。(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431310.00元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5、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金融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的分公司参与本项目。

四、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2021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银行资信证明格式由银行自行拟定;

4、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入账凭据或完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2年6月至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2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天00:00至23:59。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使用说明: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15214168081。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提供收据,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15点00分;

2、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

3、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15点00分;

4、开标地点:原金昌市广播电视台211室(金昌市金川区长春路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

地  点: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56号

联系人:朱明俊         联系电话:1809355890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27区IV段30-1(西门建行旁)

联系人:路 伟         联系电话:13830568011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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