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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液氨罐区搬迁还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24 14:35:14

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液氨罐区搬迁还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ZXZB-23039-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液氨罐区搬迁还建项目监理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兰州石化公司乙烯运行一部厂区内。

招标范围:液氨罐区搬迁还建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理,监理人负责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理(设备及施工)。

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液氨罐区及装卸站主要新建2具1500m³液氨球罐,2具80m³氨水卧式罐,1具容积为52m³的氨气吸收罐,1具容积为12m³的液氨地下罐,1具0.3m³的水封罐,1具1.6m³的仪表风罐,1具液氨汽化器。并新增8台机泵,2台液氨卸车压缩机,1套氨气处理设施,2套液氨采样器,3台装卸车鹤管(其中2台液氨卸车鹤管,1台氨水装车鹤管);系统配套包括储运及公用工程管线、电气电缆、仪表、给排水管线、消防,管架、防火堤等设施。具体为:建设项目界区内所有施工,全部构筑物、机械设备安装、电气工程、工艺管道工程、非标设备制作安装、自控工程、总图工程、监检手续及费用(特种设备)、三查四定、吹扫、清洗、脱脂、单机试车、中间交接、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保修保运直至质量保证期届满。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辅材料均由承包人供货。

服务内容: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含设备采购)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及相关后续服务。

监理标段划分:本监理项目为一个标段。

服务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27日(根据现场实际,以甲方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中交日期:2024年6月1日(以甲方确认的中交日期为准)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相关服务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评定标准

服务标准: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结算额必须严格控制在概算批复的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范围以内。

进度控制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质量控制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专项系统,落实安全预防措施,确保工地安全零事故零伤亡,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 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具有大于80万元的炼化装置工程监理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合同为准。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石油化工)

3.2.2有2020年1月至今大于80万元的炼化装置工程监理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工程中间交接证书或合同为准。

3.2.3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3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至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4信用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获取文件登记表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gszxzb001@foxmail.com),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及缴纳资料费(800元/份)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发放。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导致招标过程中联络方式有误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料费汇入行:兰州银行民升支行

资料费汇款账号:7029468542913012  

汇款时需注明“GSZXZB-23039-02”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年8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保函、电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号“鸿运茂”A塔13层1304号

邮  编:730030

联系人:豆瑞瑞

电  话:18394146636、18153605849

电子信箱:gszxzb001@foxmail.com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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