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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放大学(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区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省校部分)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31 10:57:05

甘肃开放大学(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区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甘肃开放大学(省校)部分)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甘肃开放大学委托,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开放大学(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区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社会(2022)635号文批准建设,办理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机构招标代理业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2023-DL-03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开放大学(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区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甘肃开放大学(省校)部分)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2.2招标单位:甘肃开放大学;

2.3建设地点:兰州新区职教园区西片区、东临科体路、南临职教园区KJ4#规划道路、西临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用地、北临海河街(纬二十六路),一期工程位于兰州新区校区东侧;

2.4委托服务范围:甘肃开放大学(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区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甘肃开放大学(省校)部分)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2.5工程建设概况:甘肃开放大学(省校)部分。主要新建5#-6#教学楼、1#食堂、1#-4#宿舍楼等7栋建筑,并配套室外道路、场地硬化、绿化景观、场地平整、地基强夯、室外管网工程、室外运动场及大门等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为45912平方米,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1.8亿元;

2.6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服务周期:自招标人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纸之日开始实施,约15日历天内出具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及具有开展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由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2023年07月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败诉或被相关部门通报处罚;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实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7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同类且相近规模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依据;

3.9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组织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7月31日至 2023年08月0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邮件;

5.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需提供一套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格式为PDF,注明联系方式,请发送至594308462@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5.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电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帐 号:612010100100729790

备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1号中科银座西塔2002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4本项目以钉钉会议的方式开标,不进行现场开标(各投标人将纸质版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于2023年08月21日13时30分前递交至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1号中科银座西塔2002室);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在进入钉钉开标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请各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机构钉钉账号“18089384859”,我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如未按时添加影响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投标人钉钉号名称备注为所投公司名称)

7、关于原件的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开标现场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网址:https://www.gsei.com.cn),对其因其他网站转载并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招标文件获取失败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开放大学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

联系人:张若超

联系电话:0931-8729726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1号中科银座西塔2002室

联系人:刘俊义

联系电话:18993051303 17797612700 18089384859

邮    箱:1279559669@qq.com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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