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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三校区食堂安装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01 14:39:06

甘肃信联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受兰州财经大学委托,对“兰州财经大学三校区食堂安装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项目(第二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兰州财经大学三校区食堂安装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项目(第二次)

2、采购编号:XLZB-LZCJ-2023-0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125920元

5、最高限价:100650.6元

6、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一 

和平校区一餐厅

 

 

1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10

2

单炒单付炉灶熄火保护装置

3

二 

和平校区二餐厅

3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10

4

单炒单付炉灶熄火保护装置

2

5

六头煲仔炉熄火保护装置

6

6

四头煲仔炉熄火保护装置

4

和平校区三餐厅

7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8

8

单炒单付炉灶熄火保护装置

5

9

12头煲仔炉熄火保护装置

12

和平校区四餐厅

10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8

11

单炒单付炉灶熄火保护装置

1

12

双头矮汤炉熄火保护装置

4

13

单头矮汤炉熄火保护装置

1

14

四头煲仔炉熄火保护装置

28

15

六头煲仔炉熄火保护装置

6

16

八头煲仔炉熄火保护装置

8

17

单头煮面炉熄火保护装置

4

和平校区清真餐厅

18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8

19

单炒单付炉灶熄火保护装置

3

20

双头矮汤炉熄火保护装置

2

和平校区教工餐厅

21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6

22

单头矮汤炉熄火保护装置

1

和平校区培训中心东侧餐厅

23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2

24

单炒单付炉灶熄火保护装置

1

东岗校区教工餐厅

25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2

26

单炒单付炉灶熄火保护装置

1

27

六头煲仔炉熄火保护装置

6

28

单头煮面炉熄火保护装置

1

东岗校区学生餐厅一层

29

六头煲仔炉熄火保护装置

12

30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10

31

单头矮汤炉熄火保护装置

1

32

双门蒸饭车熄火保护装置

2

33

单头大锅灶熄火保护装置

4

东岗校区学生餐厅二层

34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8

35

双门蒸饭车熄火保护装置

2

36

单头大锅灶熄火保护装置

1

37

单头矮汤炉熄火保护装置

1

十一

段家滩校区清真餐厅

38

单门蒸饭车熄火保护装置

1

39

单头大锅灶熄火保护装置

4

40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2

41

单炒单付炉灶熄火保护装置

1

十二

段家滩校区大众餐厅

42

带风机炉灶系列熄火保护装置

12

43

单头大锅灶熄火保护装置

4

44

双门蒸饭车熄火保护装置

4

45

单门蒸饭车熄火保护装置

1

46

单头矮汤炉熄火保护装置

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中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格式及内容由供应商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及内容由供应商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书面声明函)。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7楼甘肃信联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5、磋商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前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7楼1706室(甘肃信联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开标室)。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兰州财经大学官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财经大学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931-5252138

地  址: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薇乐大道4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信联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婷婷、王晋

联系电话:13609366740、13893207276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69之9号东瓯国际大厦17楼1706室

甘肃信联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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