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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硝酸硝铵复合肥生产系统“三化”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02 16:51:04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硝酸硝铵复合肥生产系统“三化”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307008-JYMYJT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硝酸硝铵复合肥生产系统“三化”改造项目设计,项目业主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3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5日9:30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硝酸硝铵复合肥生产系统“三化”改造项目设计

3.项目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内容

1.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硝酸硝铵复合肥生产系统“三化”改造项目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厂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系统设计

a.总体架构设计;

b.工业互联网平台;

c.经营决策管理模块(人事行政系统、财务会计/智能会计平台、进销存管理);

d.生产协同模块建设(生产过程监控、生产统计报表、生产绩效、调度管理、质量检化验LIMS管理、能源管理、设备管理、工艺管理、库存管理、安环管理、领导驾驶舱等),包含超融合服务器采购、人员/车辆定位建设、机房建设、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先进控制系统(APC)建设等;

e.数据中心建设;

f.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及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的融合,将硝酸硝铵复合肥生产系统数据接入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平台;在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经营决策管理、生产协同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完成经营决策管理及生产协同管理等在硝酸硝铵复合肥生产系统应用。

(2)生产过程优化控制(APC)设计

a.稀硝酸APC控制,基础回路的 PID 整定、优化控制;

b.浓硝酸APC控制,基础回路的 PID 整定、优化控制。

(3)增设SIS系统设计

a.按照HAZOP分析报告,新增稀硝酸装置、浓硝酸装置、硝铵装置、液氨罐区、硝酸罐区SIS系统,SIS系统在中心控室内能控制、显示;

b.按照HAZOP分析报告,新增稀硝酸、浓硝酸、硝铵装置、液氨罐区、硝酸罐区SIS相关仪表设备,达到分析报告要求。

(4)增设GDS系统设计

增加GDS系统,完善硝酸硝铵复合肥生产系统操作,GDS系统在新建项目中心控制室内能控制、显示。

(5)硝酸装置及公用工程、高塔装置、鹤位装车系统等自动化改造设计

a.硝铵废水处理电渗析PLC系统在中心控制室内能控制、显示;

b.完成增加阀门和仪表的设计;

c.配料、高塔操作系统由PLC改造为DCS,在中心控制室内能控制、显示;

d.根据硝酸硝铵复合肥工艺操作需要增加视频监控系统,在新建项目中心控制室内能控制、显示;

e.在用硝酸硝铵复合肥生产系统的控制系统因增加仪表阀门需扩容,同时软件版本升级至最新系统,及在新建项目中心控制室内能控制、显示;

f.改造浓硝酸2个鹤位和稀硝酸1个鹤位,并接入新项目的自动装车系统进行管理。

(6)硝基复合肥增加产品冷却系统设计,接入配料、高塔控制系统,在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中心控制室内能控制、显示。

(7)硝酸机柜室房屋防爆改造设计。

(8)概算及竣工图编制

(9)充分考虑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三化”的结合统一,按期完成设计并配合招标人组织的专家组评审,按评审意见完成修改。

2.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深度符合《石油化工工厂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评审合格。

(2)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点分期提供设计文件。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及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日18:00时至2023年8月9日18:00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2.缴纳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614623629@qq.com。招标文件5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2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9:30时,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系统中(http://zhygcg.com:8088)在线上传。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投标文件编码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http://www.zhygcg.co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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