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8月2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白艳华 鲁胜才)近日,记者从市双拥办获悉,在7月27日召开的甘肃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市被命名为双拥模范城,这是我市连续第十次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殊荣,也成功实现了全省双拥模范城“十连冠”目标。
会上,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刘鹏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秩序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王红德荣获全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
近年来,我市把双拥工作与服务改革强军同谋划、同推进,积极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紧盯使命任务,抢抓军民融合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大工作力度,谱写了新时代双拥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