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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链路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03 17:18:05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链路租赁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编号:HJ-ZB-2023-027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链路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8.418万元(第一包:14.0万元;第二包:3.9万元;第三包:3.9万元;第四包:16.22万元)

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第一包: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第62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第56号令)、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第6号令)》根据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本次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个性链路项目需求,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专线1条100M的中国电信专线链路、11条2M的中国电信VPN专线链路、1条中国电信IPTV专线50M的链路用于保障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正常运行。为了保证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个性链路的安全性、持续性、 可扩充性及保障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业务的延续性,减少系统风险,因此考虑仍选用现有供应商提供的链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包: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第62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第56号令)、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第6号令)》,《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6月)、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11月)》,《关于加强网络网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9月)》的规定和要求,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需对运营在兰州市辖区县内的市一级IPTV网络电视实行监测监管,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专线1条中国移动IPTV专线50M的链路,用于保障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正常运行。为保障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正常运营,节约相关费用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三包: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第62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第56号令)、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第6号令)》,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需对运营在兰州市辖区县内的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专线1条中国联通IPTV专线50M的链路,用于保障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正常运行。一、项目的唯一性。本项目属于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业务,用于对联通IPTV业务监管,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二、项目的安全性。为保证联通IPTV相关数据的正常传输,保持服务的安全性、数据的实时性、降低业务风险,根据联通兰州分公司以往服务期内的表现,均能圆满地完成相关服务工作。三、项目的延续性。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个性链路项目自2021年以来一直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提供维护和服务工作,且售后服务到位,响应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四包: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第62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第56号令)、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第6号令)》,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需对运营在兰州市辖区县内的兰州地区有线无线广播电视信号回传主要针对三县电视台,区广播电视站本地节目和转播央广视和省市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个性运维含7条300M的广电链路,主要传输市辖县区有线电视台回传信号,用于保障广播电视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平台正常运行。现今基础传输与发射均为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承担。使用的技术标准为国家广播电视行业技术规范,且现状为唯一与广播电视台站无缝连接传输信号到用户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第一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路3号

第二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00号

第三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2号联通大厦101室

第四包:中国广电甘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火车站东路19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 〔2021〕27号文规定,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五、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8月4日至 2023年8月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招标文件以线上发售的方式获取。于报名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925987838@qq.com进行查验,查验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PDF版、WORD版)发送至合格供应商邮箱。

六、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七、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及采购地点

 1、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凯悦华庭15B403。

 3、采购时间:2023年08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采购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凯悦华庭15B403。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西路29号

联系电话:13909313103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金金

联系电话:18919017554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3村200号07室

中信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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