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铜冶炼工艺技术提升项目PC(采购施工)总承包
--制酸子项烟囱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铜冶炼工艺技术提升项目PC(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永发改审字【2022】101号;项目代码:2203-620321-04-01-589663)批准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50%自筹、50%贷款,招标人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制酸子项烟囱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
2.2建设规模:
在金昌市河西堡镇金川铜冶炼工艺技术提升项目PC(采购施工)总承包制酸子项新建一套尾气排放烟囱,烟囱采用自立式钢烟囱,烟囱内衬硼硅酸盐泡沫玻璃砖。烟囱顶部标高高度90m,排气口内径4000mm。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提供界区范围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已明确由招标方供货的除外),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1、烟囱本体制作(含内衬)、防腐、安装;
2、检修用直爬梯、旋梯、各类平台等,以及配套的扶手、踏板、栏杆,进气口(含法兰)、清灰门、人孔、底部排液口、排液管道(含阀门)、尾气检测口和管道(接口规格待尾气检测仪返资后提供)、防雷接地等制作、安装;并提供所有与管口、配套法兰、及设备基础连接的紧固件;航空指示灯、阻尼器、电源箱、烟囱上部全景摄像机等设备采购供货、安装、调试。
3、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及制作安装图纸;
4、负责烟囱外筒体色彩涂刷,外表面颜色及标识待后期设计结合确定。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9 月 16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2 月 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
3.1.2 工程经验:10年内至少有一项90米以上自立式钢烟囱,内衬硼硅酸盐泡沫玻璃砖供货并安装的工程经验。(需同时提供清晰的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验收或接收证书;③提供已完成施工的工程“用户使用效果证明”,证明有效期为该项目公告发布期之日至开标日间;④以上材料均盖章生效)。
3.2投标人拟派工程分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90米及以上同类烟囱工程施工。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10年具有1项90米及以上同类烟囱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清晰的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验收或接收证书;③提供已完成施工的工程“用户使用效果证明”,证明有效期为该项目公告发布期之日至开标日间;④以上材料均盖章生效)。
3.3.3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机械/综合类(C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劳务员、安全员、资料员等。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 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8日18 时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17)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8月8日前(截止时间8月8日 18 时 00 分)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5日9时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王科元 孔晓华
电 话:13830599154、18793608606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 李明光、徐晓萍
电 话:15101922866、15593596896
电子邮件:xxp1916@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