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有限公司热电二分厂2×N150/C135MW机组
锅炉、汽轮机设备维护检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热电二分厂2×N150/C135MW机组锅炉、汽轮机设备维护检修,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川集团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维护检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热电二分厂厂区。
2.2建设规模:热电二分厂2×N150/C135MW机组锅炉、汽轮发电机组机务部分、公辅系统维护检修。
2.3招标范围:
热电二分厂2×N150/C135MW机组锅炉、汽轮发电机组机务部分、公辅系统维护检修服务。主要内容:
2.3.1 热电二分厂1#、2#机组锅炉本体、烟风系统、制粉系统、吹灰系统、除渣系统、等离子点火系统、MGGH维护、制冷换热机组等其他系统及锅炉系统所属设备检修、润滑保养,易损件更换,阀门、管路系统及附件漏点处理,保温恢复,巡回检查、配合检验等;配合安全设施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及技术改造方案实施等。
2.3.2 热电二分厂1#、2#机组汽机本体、EH油系统、润滑油系统、抽汽轴封疏水系统、给水除氧系统、凝结水系统、抽真空系统、循环水系统、工业水系统、旁路系统、胶球清洗系统、补水系统、乏汽回收系统及汽机公用系统所属设备检修、润滑保养,易损件更换,阀门、管路系统及附件漏点处理,保温恢复,巡回检查、配合检验等;配合安全设施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及技术改造方案实施等。
2.3.3 热电二分厂1#、2#机组发电机本体及发电机辅机维护保养。
2.3.4 热电二分厂厂区内锅炉、汽机主厂至分厂办公楼区域范围内的高低压消防水、工业水、生活水、绿化水、采暖系统阀门及管道维护。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0月 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0 月 9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1级)]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 5 年(2018年8月1日~2023年8月1日)具有 1 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近 3 年(2020年8月1日~2023年8月1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 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6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配齐施工、质量、安全、机械、劳务、 材料、资料等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14日 18 时 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前(截至北京时间2023年 8 月 14日18时00分),在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9.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招标文件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33)。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8 月 30 日 9 时 00 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21-8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芦 刚、高 忠
电 话:15097022565、15809458678
电子邮件:dlgz13389458660@126.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李明光、崔志斌
电 话:15101922866、 17793539606
电子邮件: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年 8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