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新静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SGJ2023-078
预算金额:215万元(其中:一包:50万元;二包:165万元)。
最高限价:0万元。
采购需求:甘肃新静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4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节能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同时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书;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该项目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对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接的项目报价给予15%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5%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5%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早上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3.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注:以上资料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资料。
3.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前,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保证金: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新静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西区公租房棚改3单元501室
联系电话:13919603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
联系方式:18189340872/1778969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919603936
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