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视频会议室、机要室和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公开比选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视频会议室、机要室和职工食堂改造项目”已经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案,确定为公开比选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视频会议室、机要室和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GSHY-2023-031
1.3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1.4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鸿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院内。
2.2工程规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视频会议室、机要室和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建设项目工程预算金额:125万元。(超出预算金额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范围、现场踏勘及其他要求等:
3.1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2本项目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如有需要,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3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由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比选文件等自行编制投标预算,报价按照清单模式报价。
3.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3须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对新成立企业不做要求)
4.4须提供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5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6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保的凭据。
4.7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比选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每天下午2:30-18:00。
5.2、获取地点:甘肃鸿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金昌市第六小学斜对面公寓楼206室)
5.3、拟参加项目投标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到甘肃鸿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并获取比选文件。(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加盖鲜章代理机构留存。)
若投标单位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可将上述资料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格式进行报名,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投标单位无法现场报名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5.4比选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昌市分公司会议室(金昌市新华路87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地址:金昌市新华路87号
联系人:张万华 联系电话:1860945988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鸿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金昌市第六小学斜对面公寓楼206室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993517073
纪委办公室:0935-5994128
2023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