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
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编号):
武威某部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采购项目(2023-JWGSWW-W1006)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基本情况:
本项目组织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主要开展信息系统融合、视频资源融合、综合指挥控制台集成、一屏显控系统四项建设内容。共建设5个单位,主要解决各单位台面样式不一、屏幕繁多、布局凌乱、按键复杂、操作不便等问题。
系统升级: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升级业务融合模块,实现视频监控综合接入、管理功能整合、综合报警功能融合等功能。
控制台:按照“左控制、右通联、中显控”模式建设控制台。左侧部署综合控制主机,中间部署触摸显示器和云台控制器。右侧部署超短波电台、内线电话、目标电话、广播等通信终端。整体设计简洁美观,确保操作高效快捷。
一屏操控系统升级:升级改造原有的大屏控制系统,部署统一显控调度软件,可以快捷高效管理调用各类视频资源。采用KVM控制技术,使用一套鼠标、键盘控制不同的计算机终端。
信息系统软件:主要是将原有的门禁管控、视频监控、大屏联动、周界报警等其他厂家系统进行业务融合。
智能综合控制主机:为便于高效指挥和快捷操作,将五色报警、门禁控制、可视对讲、云台控制等功能要素进行高度集成、融合设计、联管联控、一键操作。
指纹采集摇杆键盘:指纹采集摇杆键盘集指纹采集和摇杆操作功能于一体。支持在值班室录入人员信息并下发至各岗位,支持通道选择、云台控制、镜头变倍等功能。
可视对讲摄像模块:可视对讲摄像模块嵌入安装在控制台的正前方,主要是用于配套智能综合控制主机和岗位集成箱、各类对讲分机进行双向可视语音对讲时使用。
统一显控调度软件:支持接入各类厂商监控视频、各类电脑主机画面以及岗位集成箱、门禁、警戒雷达等设备集成视频模块。实现大屏实时回显、视频信号轮询、大屏显示调度、报警联动等功能的融合。
分布式全高清编码节点:将电脑画面投送至大屏显示,通过分布式编码,将8路信号分别传入大屏。实现一块屏幕显示一个内容的功能。
(二)项目实施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
(三)预算金额:81.29万元
三、公示时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有效凭证及缴纳社保资金有效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说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书。
3.参与此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查询并附截图),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附书面声明)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附截图)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说明)。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需求明细表
详见武威某部物资采购需求表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质量验收货物交付前,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全面自检,符合条件后,由需求方组织验收;在交货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需求方有权拒收货物和解除采购合同,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的,供应商按照需求方明确的整改期限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投标人承担。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使用技术培训、产品运行技术支持、定期维修维护和质量检查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30分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48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分阶段付款,第一阶段合同乙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所有设备,提交货物验收单,经费支出报销单、施工方申请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30%货款;第二阶段合同乙方安装调试所有设备,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经费支出报销单、监理方工程量认定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支付50%货款;第三阶段合同乙方配合甲方审计,提交发票、大项支出申请单及项目支出明细表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按审计金额支付15%货款。
(五)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应退回履约保证金,将审计金额的5%留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供应商资质条件以及技术参数)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单位提出申请。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潜在投标方。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清单和资格条件审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方参与本项目,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附:1.武威某部物资采购需求表
联系人:陈股长
电话:0935-6117496转723236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