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祝县2023年和美乡村及生态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供水保障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文件及《关于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甘稳评办发〔2015〕2号)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祝县2023年和美乡村及生态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供水保障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
项目建设内容:修建截渗墙水源15处,蓄水池18座(其中1000m³蓄水池2座、200m³蓄水池4座、100m³蓄水池3座、50m³蓄水池5座、30m³蓄水池2座、20m³蓄水池2座),供水管道总长103.569km,PE100管De25 1.6MPa 入户管道总长40.661km 更换加压设备13套,砖砌阀井160座,钢筋混凝土阀井59座,HDPE塑料阀井46座,镇墩177座,入户及入户设施1935户。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500.00万元。工程部分3424.0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610.4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32.75万元,临时工程135.90万元,独立费用233.67万元,基本预备费311.28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费用75.94万元,其中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41.0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15.4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9.51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使用国有资金、地方资金共同投资。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工程建设是改善受水区供水水平的需要。现状供水工程部分水源水量不足,部分工程建设时间早,设计供水标准低。经多年运行,管道及建筑物有破损,设备老旧、锈蚀、漏损严重。生态搬迁安置居民迁入,相应村庄用水量增加;部分安置点为新劈村庄区,无供水设施。现状供水工程供水能力不能满足受水区要求。随着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实施,部分管道因修建道路导致埋深不够,没有经费及时维修,造成冬季冻管现象时有发生,供水保证率较低。本工程建设提升供水工程能力,改善受水区供水水平,提高供水保障程度;助力生态移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实现安居乐业的需要。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和范围: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内容为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项目主体在执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及生态环境等与其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调查范围为该项目实施区居民及周边群众等相关利益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天祝县2023年和美乡村及生态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供水保障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三、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分析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
1、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是否同意项目建设,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
2、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可控)性的影响。
3、建设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正常出行及生活的影响。
4、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振动、扬尘、固体废弃物、废水及水土流失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以及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
5、施工安全影响。主要关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影响。
6、项目管理影响。主要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职业健康体系、卫生与防疫方面的影响。
7、资金筹措问题。主要关注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8、媒体网络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问题。
9、对该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如对天祝县2023年和美乡村及生态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供水保障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周期: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3日止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天祝藏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76号
联 系 人:杨红杰 联系电话:18193582402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甘肃华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皇台路126号
联 系 人:李冬梅 联系电话:19193559105
邮 箱:2818649938@qq.com
天祝藏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甘肃华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