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海运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方就该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公示内容存有意见,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仅为需求公示,无须报名)。
一、项目名称:海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XWGX-F4012
三、项目概况:
该海运服务需1个40英尺普通集装箱和1个40英尺冷藏集装箱(温度控制2-5℃),包括打包费、运输费、代理清关费,预算总价49.25万。服务期限:8月底完成装载启运,11月底前运抵。服务地点:中国兰州—刚果(金)布卡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殊资质
供应商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
五、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 8月底完成装载启运,11月底前运抵。
服务地点:中国兰州—刚果(金)布卡武
服务方式:营区对营区服务
六、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与范围
物资海运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备注
常规货物
箱量
1
40英尺标准集装箱
1
140000
140000
40英尺高柜,内尺寸12000*2300*2600mm
2
40英尺冷藏集装箱
1
185000
185000
40英尺高冷柜,内尺寸11000*2200*2400mm
打包器材
1
木箱
100
700
70000
1100·1100·1100mm,承重500公斤
2
纸箱
500
40
20000
500·500·500mm,承重35公斤
3
打包带
10
250
2500
15mm·1.6nm·40m/卷
4
抽真空袋
50
1100
55000
450mm·600mm·50只/包,20丝PE材料
5
充气气柱
20
600
12000
500mm·50m/卷,高密度聚乙烯双层14丝
6
干燥剂
2
600
1200
硅胶 250g·100包/箱
7
胶带
50
10
500
60mm·90m/卷
8
液压搬运车(手动叉车)
1
1800
1800
净载不少于2000kg,升降高度8.5-19cm
总合计:
492500元
(二)服务标准要求
1.40英尺标准超高集装箱1个;温度保持2℃左右(必须0℃以上)的40英尺超高冷藏集装箱1个,用于存放干菜、调料、食品等给养物资;集装箱数量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集装箱由运输方提供,货物运抵后返还;
2.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将集装箱运输到甘肃省兰州市(1个40英尺超高集装箱、1个40英尺超高冷藏集装箱),装载物资后,运输到非洲刚果金布卡武市二级医院营区;
3.货物在国内由承运商派人现场指导部队装载,运抵后由部队卸载;
4.中途需代理办结天津港(或其它港口)出关及达累斯萨拉姆港(或其它中转港)、刚果金入境等清关手续,8月底完成装载启运,11月底前运抵;
5.为货物提供必要的打包器材及外包装木箱,并提前进场。
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在非洲国家海关有清关经验。提供合同或者感谢信等资料。
(三)验收方法
货物送达目的地,以签收单(集装箱号码、集装箱型号、送达日期)为验收依据。
七、意见反馈
1.如有任何意见建议,须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放射设备及环境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司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1
附件1--海运服务.docx),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D940yycgk@163.com。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公示期限
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九、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助理
电话:0931-8994105、0931-899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