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熔铸系统综合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侧吹熔铸炉控制阀组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镍熔铸系统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已由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侧吹熔铸炉控制阀组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
2.2 工程概况:
金川集团镍冶炼厂在原有中试线的基础上,拟在镍冶炼厂熔铸车间熔炼厂房拆除原有的80㎡反射炉,利用原80㎡反射炉的旧基础建设一条侧吹熔池熔炼生产线,实现传统反射炉生产高硫阳极板工艺技术大突破,提高镍阳极板金属化程度,彻底改变镍精炼工艺技术,打造镍精炼工艺技术新高点,降低镍电解直流电耗,同时提升电镍产品质量。
2.3 建设内容
天然气控制阀组位于镍冶炼厂熔铸车间新建侧吹熔铸炉主厂房的+15.0米(D~F柱与(11)~(12)柱间区域)平台上;氧气及压缩风控制阀组、熔炼富氧风控制阀组及烘炉富氧风控制阀组位于原电收尘器±9米平台上;喷枪的燃气、压缩风、富氧风管道均从控制阀组安装处进行接引至侧吹炉±4.8米平台两侧,所有仪表信号均接入DCS控制室。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包括界区内为自天然气、氧气、空压风及氮气各介质进入厂房内的接口处至侧吹炉喷枪(含熔炼喷枪、烘炉喷枪、溜槽保温喷枪等)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及施工(详见NGY2901C~动施0001Y-0008Y施工图、天然气系统工艺流程图、氧气及压缩风系统工艺流程图);工作内容包含熔铸车间原3#天然气调压站的扩容改造、新建侧吹炉天然气控制阀组、氧气及压缩空气控制阀组、熔炼富氧风控制阀组、烘炉富氧风控制阀组、烧氧嘴用氧控制阀组、安保氮气、天然气和氧气管道的吹扫氮气管道、仪表氮气管道以及控制阀组结构围栏的建设及安装,包括各控制阀组前后接引管道、管道支架等材料的采购、焊接和安装;控制阀组现场仪表至车间DCS控制柜间的电缆、桥架采购、电缆敷设等安装工作;阀组及现场管路上的所有仪表信号均接入招标方DCS控制柜,并提供全部控制逻辑图,配合招标方完成控制系统编程及组态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
2.6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7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9月 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12月 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设施工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不能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组成联合体方可参加投标。
3.1.2 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 业绩要求:近 5 年(2018 年 8 月 1 日~2023 年 8 月 1 日)具有 1 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 信誉要求:近 3 年(2020 年 8 月 1 日~2023 年 8 月 1 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项类工程施工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6 目管理机构配齐施工、质量、安全、机械、造价、劳务、 材料、资料等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投标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 18 时 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 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 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 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 JCZJ-JCGS-2023-037)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 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 0935-5831892 电话进行咨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前(截止时间 8 月1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到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 32 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8 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 8.2 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5 日 9 时 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 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 31 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王科元 王文昌
电 话:13830599154、18193596275
电子邮箱:812648541@qq.com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 32 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李明光、崔志斌
电 话: 15101922866、17793539606
电子邮件: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昌金川路支行账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 年 8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