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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17 15:10:03

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现委托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竞争性磋商编号:LZXS-2023-67

2.项目名称: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3.预算金额:400000.00元

4.最高限价:400000.00元

5.招标范围: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所需铁制托盘500个(1m×1m、黄色、200个;1m×1.2m、300个)、堆高机2台(起升高度≥4m、额定荷载≥2000kg、转弯半径<3m;其中一台未展开高度小于2.1m、宽度1.35m、长1.75m)、手动液压叉车2辆(额定荷载≥2000kg)。

6.项目地点: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完整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1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的信用信息须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情况一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楼1026室)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须提供获取人本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磋商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以邮件形式将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1205824857@qq.com。

3、售价:报名费500.0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四、提交竞争性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31日15时00分

2、地点: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7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地 址: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7楼

联系人:张泽文

联系方式:1351940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9号(兰州SOHO)10层1001-1006室、1009-1010室、1025-102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涛、马璇

电 话:0931-8839518

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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