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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军训服、校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18 09:10:04

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军训服、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平凉市教育局、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平市教发〔2023〕101号)文件精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对“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军训服、校服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HX-2023-039

项目名称: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军训服、校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456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14.456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实施地点: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内容:采购新生军训服、校服秋装运动服,共计520套。

序号 货品名称 类别 面料名称 规格、参数

1 军训服 上衣 运动双珠 克重:180克

成份:100%聚酯纤维

颜色:胡兰

执行标准:GB/T22854-2009

安全类别:GB18401-2010

裤子 金光绒 克重:180克

成份:100%聚酯纤维

颜色:藏青

执行标准:GB/T22854-2009

安全类别:GB18401-2010

2 校服春秋运动服 衣/裤面料 南韩丝 克重:300克

成份:95%聚酯纤维 5%氨纶

颜色:浅兰+藏青

执行标准: GB/T31888-2015

安全类别:GB18401-2010

注:款式颜色与上届校服保持一致,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单位最终需求为准,最终以实际供货量及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2022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请提供说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报告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商须提供具体服务承诺书(包含售后服务承诺等)。

(6)服务商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相配套的实施方案(人员组织框架、项目进度计划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给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20%。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采购人将对拟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成交供应商,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8月27日23时59分59秒。

2.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www.ygzcpt.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 > 【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 登录】->【我的投标>下载采购文件】)。

4.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 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

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4006123434。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之前上传至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s://www.ygzcpt.cn/cms/),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

2)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210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www.gsei.com.cn) 、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198039256

地 址:灵台县溪河北路152号

代理机构: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冯灵娟

联系电话:19193303936

地 址:灵台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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