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金鹰保安守押有限责任公司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金鹰保安守押有限责任公司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兰州金鹰保安守押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兰州金鹰保安守押有限责任公司防弹运钞车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MSDLZB2023103-2;
2.3采购预算金额:约300.00万元;
2.4招标内容:需购置十台防弹运钞车;
2.5供货期:60日历天内完成车辆到位。
2.6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截图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条件不符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4.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无效投标登记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22日—2023年0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获取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金鹰保安守押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砂坪村158号
邮 编:730046
联 系 人:祁主任
电 话:0931—8351358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邮 编:730010
联 系 人:李雅琪
电 话:18794756220
邮 箱:604408878@qq.com
2023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