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中国甘肃网8月2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8月启动,2023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30日24时,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24时,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24时,全省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个人申报须在9月30日前登录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gszcxt.cn/zcxt)“职称申报管理”模块,根据各系列(专业)评价条件标准和相应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须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错峰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上一级审核部门审核。
申报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在我省工作的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在申报职称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社保原则上达到半年以上的;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文化人才按规定进行申报。
申报人的业绩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破格申报全省有效职称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职称资格后,按照优先调整岗位结构比例聘用。对乡村教师及艰苦边远地区乡村专业技术人员,从教、工作20年以上评聘中级职称,以及从教、工作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外单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基层有效高级职称实行岗位总量控制,高级岗位数额不超过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包括正常和破格晋升),专岗专用,单独管理。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省职改办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市州、各行业主管部门(高评会组建单位)、各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程序推荐、审核把关不严、违反破格晋升规定等突出问题,调查属实后,将对有关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约谈,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