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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司法局四举措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

来源/ 甘肃文化产业网 作者/ 张志刚 时间/2023-08-25 10:12:01
甘肃文化产业网按 玉门市司法局始终坚守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生命线”,不断优化受理指派方式,规范办理案件程序,强化案件质量监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

近年来,玉门市司法局始终坚守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生命线”,不断优化受理指派方式,规范办理案件程序,强化案件质量监管,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

受理指派精准化。根据案件类型和受援人类别,结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特长、执业经验和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人员承办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同时,玉门市司法局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

案件评查精细化。对所有办结案件从办理的时效性、运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案件材料及法律文书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一方面看案卷材料是否齐整。即审批手续、指派手续、代理(辩护)协议、授权委托书、首次谈话笔录(会见笔录)、起诉状(书)、证据材料、代理词(辩护词)、庭审笔录、法律文书等是否完备。另一方面看入卷材料的质量。如:证据材料是否调取或查阅了与案相关证据,以及装卷证据与案件是否有关联性等;代理词(辩护词)是否事实清楚、观点明确、抓住要点,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等;庭审笔录记录是否完整以及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情况等。

监督监管多样化。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主要证据认定、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重大疑义、涉及群体性事件、有重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复杂疑难案件承办人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共同研究案情证据、梳理办案思路、制定代理(辩护)方案,并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加强庭审旁听。对公开审理案件进行出庭监督,旁听开庭,对承办人服务态度、庭审准备、质证辩护表现等进行监督,避免承办人不负责任走过场,开庭准备不充分现象。坚持“一案一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案件办理是否满意以及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公布投诉渠道。在政府网站、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

教育培训常态化。玉门市司法局定期开展全市法律援助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的服务类型、办理标准、质量要求和入卷材料,以标准的服务行为保证案件质量。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也开展了集体学、个人学、交流讨论、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教育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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