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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川饭店地下冷库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29 22:31:30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中川饭店地下冷库安装工程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川饭店地下冷库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KWLZC-JG-2023008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中川饭店。

2、工程规模:安装面积约65.52㎡,高度约3m,主要施工内容为中川饭店地下双温冷库,对半分开安装。

三、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四、招标内容

中川饭店地下冷库安装工程  。

兰州新区中川饭店地下冷库效果图及安装需求:

 

1.根据冷库布局及面积合理配置不锈钢冷库货架;

2.中川饭店消防控制室内冷库超温及困人报警设置;

3.由中川饭店变配电室通过地下室电缆桥架引入冷库主电源;

4.冷库制冷压缩机组参数满足冷库使用面积需求;

5.冷库冷凝水管道引至冷库附近排水井。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冷库或集装箱安装维修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20年9月—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需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六、招标控制价

本采购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为¥100000.00元(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投标报价高于相应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合同签订:本项目合同由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川饭店签订。

工期30日历天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 8月 29 日 9时 00分至2023年 8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

现场获取: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3188号,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10层1023室;

邮箱获取:106255365@qq.com;

3、获取方式: 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直接获取;

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②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③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④投标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在报名时提供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网上报名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电子版一套发送至邮箱:106255365@qq.com,并将纸质版报名资料装订成册邮寄至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3188号10层1023室。

、竞争性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昆仑山大道3188号10层1023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4、磋商时间:2023年9月5日15点00分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壹份(PDF版)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十二、监督机构

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科文旅集团昆仑山大道3188号12层

电  话:18709422005 (审计监察部) 

0931-6505312(招投标管理部)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3188号10层1023室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18189673826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138932122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  称: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3188号10层1023室

联系人: 李 工      联系电话:18189673826 

联系人: 易女士     联系电话:13893212200 

2

项目名称

中川饭店地下冷库安装工程

3

建设地点

中川饭店

4

招标内容

中川饭店地下冷库安装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

投标单位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冷库或集装箱安装维修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20年9月—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需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7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设备的制造、运输(含现场运输)、仓储、安装(含安装人员现场食宿)、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检验、备品备件、验收整改费用(如果需要整改),直至交给招标人使用和免费保修期内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报价方式:直接报价

8

投标货币

人民币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投标有效期

60天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套,副本1套,电子版1套(PDF版)

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3188号10层1023室

招标人名称: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中川饭店地下冷库安装工程

2023年9月5日15 时00分前不得开启。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9月5日 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14

开标时间

2023年9月5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3188号10层1023室;

16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17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章或签章)。

18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另行通知。

19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0

控制价

本采购项目设最高控制价¥ 1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须知

本项目采购与安装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总则

本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竞争性磋商来择优选定投标人。本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磋商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性文件无效。

1.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1“采购当事人”是指在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等。

1.2“招标人”和“甲方”是指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3“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投标人。

1.4“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5“磋商响应性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标准、磋商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7“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瑞岭国际酒店防水工程项目以及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8“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冷库或集装箱安装维修等相关内容;

2.2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20年9月—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2.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需出具非联合体声明)。

3.磋商具体要求及说明

3.1投标人参加磋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

3.2投标人对参加磋商技术服务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性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投标人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技术服务等均视为包含在磋商项目以及报价中;

3.4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服务对于磋商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磋商不响应;

3.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并对投标人、成交投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③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④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6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磋商文件的制作格式

投标人制作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依据磋商文件,编写装订并分正、副本密封,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制作格式如下:

1)磋商信封封面格式;

2)磋商响应函;

3)磋商报价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函;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8)投标人基本情况;

9)服务方案;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磋商文件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5.磋商报价

以甲方提供的项目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为基准。

6.成交通知书发放

在交易活动结果公示的同时,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7.磋商保证金

无。

8.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正、副本分别用标有“正本”和“副本”字样的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和“请勿于2023年9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启封!”(盖骑缝章)的提示警句等。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且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性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9.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性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3188号10层1030室,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

10.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11.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参加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决定是否延长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12.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通知。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磋商响应性文件文件。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13.澄清和质疑

13.1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采购人、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招标人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13.2对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磋商过程和拟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发布拟成交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磋商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原件)。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投标人授权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XXX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3.3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一)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招标人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第三章 磋商原则及办法 1.评审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1.1原则

招标人组织评审,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相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

1.1.1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

1.1.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1.3磋商小组和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评审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1组织

2.1.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分别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负责磋商响应性文件文件的商务审核和技术评价。

2.1.2监督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审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2.磋商小组的职责

2.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提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结果编写的报告。

2.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3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评审内容及标准

招标人将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评估磋商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磋商小组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

3.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2 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3对于磋商响应性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评审程序及方法

4.2评审程序

4.2.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先对资质证明文件部分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第二轮,不合格者即被淘汰。

4.2.2综合评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拆封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最后报价轮次可视情况而定,每轮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现场确认。

4.3评审方法

选择“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性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4.4评分因素

4.4.1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4.4.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具体评分分值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报价得分(75分)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以投标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5分;

2.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75。

2

投标人业绩(10分)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20年9月—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3

服务方案(15分)

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的方案内容包含安装设备材料清单、质量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由评审小组酌情评分,服务方案安装设备材料完全满足所安装冷库面积的使用及甲方需求、质量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齐全完善为优得15-10分,服务方案安装设备材料基本满足所安装冷库面积的使用及甲方需求、质量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比较齐全为较好得9-5分,服务方案安装设备材料不能完全满足所安装冷库面积的使用及甲方需求、质量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较差得1-4分,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报价得分、投标人业绩、服务方案得分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5.拟成交投标人的确定

5.1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5.2拟成交人确定后,由招标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6.合同的授予 6.1成交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成交结果。该结果将作为正式成交或签订合同的凭证。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2合同授予原则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收到成交通知书的投标人。

6.3合同的签署

成交投标人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成交投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对需方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成交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采购人确定其他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7.成交未果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宣布成交未果: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招标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预算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宣布成交未果后,招标人应当将成交未果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第四章 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

一、磋商信封封面格式

请按以下内容填写磋商信封抬头,并将黑框剪下,贴在磋商信封外面,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要更改信封格式:

 

二、磋 商 响 应 函

致:兰州新区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我方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造价咨询任务,履行磋商文件中对成交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在90天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7、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磋 商 报 价 函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名称

中川饭店地下冷库安装工程

质量、技术标准

国家及行业标准

项目地址

中川饭店

报价方式(含税价)

大写:              税率:

最高限价

项目控制价:¥10.0万元

服务名称

报价

备注

基础费

报价说明

备注:

1.以上报价为代表性报价,具体结算方式:按照签订的合同结算;

2.以上价格为到位价,其中已经包括了所有杂费等。

3.投标人保证所供服务的质量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如若出现质量问题或项目不能按时完成,我司将有权终止与其的合同关系并根据合同条款中标单位须承担相应责任,且半年内不许参加我司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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