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Nm³/h空分装置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10kV总降压站(设计)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5万Nm³/h空分装置建设项目已由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登记备案(备案号金开经发备[2023]41号),项目代码【2305-620303-04-02-947619】,项目业主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本次招标人为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10kV总降压站(设计)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集团二厂区。
2.2建设规模:110kV总降压站建设项目是5万Nm³/h 空分装置建设项目的子项工程。该项目位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二厂区,结合5万Nm³/h 空分装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需在该地新建110kV总降压站1座,为该项目生产提供电能。
建设内容:新建宁远堡110kV变电站110kV侧至5万Nm³/h 空分装置建设项目110kV总降压站外部电源线路2回;新建110kV总降压站1座;将110kV总降压站信息上传于二厂区电力集控中心、实现集控中心对110kV总降压站电力、电能等信息的实时监控;安装一套电能自动抄表系统,将110kV总降压站电能信息上传集控中心。
2.3招标范围:线路勘测、接入系统设计及校核、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非标设备的制造图、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图纸两种格式)、保护定值计算书及定值单、施工图审查配合及施工服务、竣工图,含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能源、防雷、职业卫生与健康专篇编制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5设计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 634 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 2023 年 9 月 30 日;(中标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计划完成日期: 2025 年 6 月 25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 5 年( 2018年 8月1 日~ 2023年8 月1 日)具有 1 项同类设计业绩 (具体以设计合同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近 3 年( 2020 年 8 月 1日~ 2023 年 8 月 1 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电力相关专业(须提供职称证书资料), 1 项同类设计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设计项目上任职。
3.1.6其他要求:项目设计机构配齐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冶金工艺、仪表自控等专业设计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分标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5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5.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41)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5. 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9 月 5 日 18 时 00 分前到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9.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招标文件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镍钴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9号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刘兆刚、朱立明
电 话: 18993510106、18909454281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 李明光、崔志斌
电 话: 15101922866、17793539606
电子邮件:Lmg76@126.com、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 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