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裸光纤电路租用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裸光纤电路租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收件邮箱 like@ssghwork.cn)在线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8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GH-JTZA-23-05
2.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裸光纤电路租用项目
3.预算金额:16.815万元
4.最高限价:16.815万元
5.采购需求:(1)地铁一号线各派出所、各站警务室至分局主用网络链路租用,承担基础网络通信服务;(2)地铁一号线各派出所、各站警务室至分局备用网络链路租用,承担基础网络通信服务;(3)地铁一号线文化宫地铁站至分局东方红轨道所(小西湖)网络链路租用,承担基础网络通信服务;(4)分局大砂坪检查站警务方舱公安网络链路租用,承担基础网络通信服务;(5)分局机房至天水北路人检大厅链路租用,承担基础网络通信服务;(6)天水北路高速公路向东7公里处车卡预警探头租赁;(7)天水北路高速公路向西6公里处车卡预警探头租赁;(8)分局东岗交通治安派出所公安网络链路租用,承担基础网络通信服务(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具体格式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承诺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协商(评审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协投标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具体格式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不分包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具体格式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不分包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须装订到正本内;若原件不能装订到正本中的,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编入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协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like@ssghwork.cn)在线获取。
3.方式: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ke@ssghwork.cn(发送邮件时须注明所参加项目名称及供应商联系方式),我公司将发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静宁南路100号亚太万佳名苑 902 室会议室。
五、协商
1.时间:2023年09月08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静宁南路100号亚太万佳名苑 902 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甘肃经济信息网信息公布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2、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1100号
联系方式: 0931-5167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8号融创立方产业加速器8号工位
联系方式:0931-843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清洁
电 话:1779311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