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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八十八中学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31 17:05:06

兰州市第八十八中学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第八十八中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20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YF-2023-13

项目名称:兰州市第八十八中学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万元)

最高限价:230(万元)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副食品采购供应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该项目共分2个包:1包:蔬菜及肉类;2包:米面油及调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参股或外资控股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肉类)检疫证或肉品检验合格证(近一个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9-01 至2023-09-07 ,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9-21  10:00

地点: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第八十八中学

地 址:七里河区建西西路35号

联系方式:13893330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41号

联系方式:17797500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77975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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