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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西北地区(兰州)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31 17:05:06

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西北地区(兰州)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北地区(兰州)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3110060

项目名称:西北地区(兰州)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

预算金额: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工程规模:在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规划预留用地范围内,新建19966平方米的管制业务主楼(含动力能源用房、地下人防及车库)、44平方米的门卫室,配套建设总图、给排水、消防、暖通(含空调工程)、变配电、电气、弱电及智能化等,总建筑面积20010平方米;(2)项目投资估算:26383万元;(3)项目建设地点: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空管工作区;(4)招标范围:西北地区(兰州)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检测内容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沉降观测及轴线高程换算复核、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外窗检测、装饰装修检测(含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及安装材料检测(含供电线缆)、建筑节能检测、建筑物轴线空间测量(轴线、高程换算复核)、新建建筑物沉降观测(施工及投入使用后全过程沉降观测)、管沟检测等本工程涉及的相关检测;(5)服务要求:检测数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建设行政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6)服务地点: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空管工作区;(7)其  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同一包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除沉降观测外,其余检测项目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沉降观测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沉降观测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含:建筑工程检测甲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测甲级、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甲级、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及门窗工程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及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参与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1室)。

方  式:招标文件采取现场和网上两种方式获取(①现场获取: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②网上获取:投标人将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邮箱:yangzhonghai2021@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7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6、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本项目异议受理人:李大伟;电话:0931-8166536。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甘肃分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西路399号

联系方式:龚方殊、彭彦博(0931-8166106、0931-8166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1室

联系方式:杨忠海、曹进增、张毅(0931-8915679、1351965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忠海、曹进增、张毅

电 话:0931-8915679、1351965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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