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购置声光遥控预警锥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LZZD-2023-012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委托,对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购置声光遥控预警锥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购置120个声光遥控预警锥桶,采购项目参数及配备计划:锥桶桶高80CM、防雨防尘防倾倒、加厚ABS材质、内载大容量锂电池、充电后使用时间长的型号。具备多种警示声音警示音,并可通过USB或蓝牙由人工录制。在布设安全防护现场时,可使用遥控器选择警示音进行循环播放。锥桶LED频闪警示灯可视距离800-1000米,报警功率为150W。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1.4采购预算:28.8万元
2、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测评机构公章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请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每日08:30时至17:30时均可。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银行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供应商须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厅。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逾期未送达,将不予接收。
6、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其他网站转载内容如有出入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206号
联 系 人:李清于
电 话:0931-8771678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骆薇
电 话:18419141314
电子邮箱:594111828 @qq.com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资格证明相关材料等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