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部油库工艺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3-JQXCLZ-G1018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投资:811.639026万元
(二)工程地点:甘肃省白银市
(三)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四)建设内容:零发油及铁路装卸油设备设施改造,更新改造埋地输油管线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09月至今)具有石油化工库站工艺安装工程同类业绩,不包括仅承建加油站、加气站改造工程或仅承建防腐工程或仅承建土建工程。(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验收书、加盖银行电子印章的工程款支付电子回单、发票复印件为准)
(三)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承诺书)
(四)财务要求:提供近3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近3个会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诚信要求: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队相关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证明材料:①-③提供查询网页截图,④-⑤提供承诺书)
(六)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安考证复印件、无在建工程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七)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证明材料:技术质量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月(2023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一项社保缴费证明。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投标阶段配备的人员,不得是招标人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证明材料:承诺书)
(三)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承包人在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立本项目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接受招标人及开户行对该账户的监管,确保资金用于该项工程建设,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挪作他用。(证明材料:承诺书)
(四)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证明材料: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境外成员【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七、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报名登记。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4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三)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截止日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媒介上发布。
十一、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代理机构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931-8971825;纪检监督电话:0931-8971801;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1816;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1262。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某部
地址:兰州市
联系人:张先生/徐先生
电 话:18153682821/15117201855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尹小军/李婷
电 话:0931-8118000/13109400555/18693262234
2023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