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崔亚明)“一个首学任务”清单、“一个必学任务”清单,“一个选学任务”清单,明确学习重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明确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1+1+1”任务清单,对领导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立下“硬规矩”。
《通知》指出,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党章为本、宪法至上意识,始终用党章党规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遵守党规国法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各方面、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通知》明确,建立“一个首学任务”清单,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重要论著,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一个必学任务”清单,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等方面的综合性和基础主干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安全、高质量发展、民法典、刑法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行政工作等方面的法律;建立“一个选学任务”清单,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学习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学规学法、用规用法,又统筹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既全面熟悉掌握“首学”和“必学”内容,又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注重加强对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研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主动创稳的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集中学习机制、深化个人自学机制、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创新学习宣传机制、拓展法治实践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不断释放学规学法、用规用法示范效应,推动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