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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11 09:08:35

嘉峪关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SSHY2023-029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商贸农经发【2023】78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配套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2、建设地点:嘉峪关市新城镇

3、项目概况: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086亩。主要内容为:

(一)土地平整工程:整理土地面积8570亩。

(二)土壤改良工程:改良土壤面积8570亩(农户自筹)。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1)节水灌溉。新城村一至八组实施地下水滴灌面积6897亩;野麻湾村一组至三组实施地下水滴灌面积3189亩。

(2)项目区公示牌。修建公示牌2座;修建道路标识牌60座。

(四)田间道路工程:铺筑机耕道路29.49千米,修建道路建筑物208座。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在新城村道路边补栽补种抗天牛树种农田防护林3亩。(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计划总工期:2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

嘉峪关市新城镇新城村一组、新城村二组、新城村三组

(一)土地平整工程。

整理土地面积2304亩,其中:新城村一组1026亩、新城村二组857亩、新城村三组421亩。

(二)土壤改良工程。

改良土壤面积2304亩,其中:新城村一组1026亩、新城村二组857亩、新城村三组421亩(农户自筹)。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1.节水灌溉。新城村一至三组实施地下水滴灌面积2310亩,其中:新城村一组1032亩、新城村二组857亩、新城村三组421亩。

2.项目区公示牌。修建公示牌1座,其中:新城村一组1座;修建道路标识牌13座,其中:新城村一组3座、新城村二组7座、新城村三组3座。

(四)田间道路工程。

新城村铺筑机耕道路5.65千米,其中:新城村一组1.51千米、新城村二组3.04千米、新城村三组1.10千米;修建道路建筑物43座,其中:新城村一组3座车桥(5m)、新城村二组35座涵管(5m、Φ500)、 新城村三组5座涵管(5m、Φ500)。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在新城村道路边补栽补种抗天牛树种农田防护林0.72亩,其中:新城村一组0.72亩。

   嘉峪关市新城镇新城村四组、新城村五组、新城村六组

(一)土地平整工程。

整理土地面积2399亩,其中:新城村四组606亩、新城村五组914亩、新城村六组879亩。

(二)土壤改良工程。

改良土壤面积2399亩,其中:其中:新城村四组606亩、新城村五组914亩、新城村六组879亩(农户自筹)。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1.节水灌溉。新城村四至六组实施地下水滴灌面积2419亩,其中:新城村四组606亩、新城村五组914亩、新城村六组899亩。

2.项目区公示牌。修建道路标识牌16座,其中:新城村四组2座、新城村五组8座、新城村四组6座。

(四)田间道路工程。

新城村铺筑机耕道路7.57千米,其中:新城村四组0.38千米、新城村五组4.09千米、新城村六组3.10千米;修建道路建筑物7座,其中:新城村六组7座涵管(5m、Φ500)。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在新城村道路边补栽补种抗天牛树种农田防护林1.64亩,其中:新城村四组0.97亩、新城村六组0.67亩。

    嘉峪关市新城镇新城村七组、新城村八组

(一)土地平整工程。

整理土地面积2165亩,其中:新城村七组1203亩、新城村八组962亩。

(二)土壤改良工程。

改良土壤面积2165亩,其中:新城村七组1203亩、新城村八组962亩(农户自筹)。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1.节水灌溉。新城村七至八组实施地下水滴灌面积2168亩,其中:新城村七组1203亩、新城村八组965亩。

2.项目区公示牌。修建道路标识牌13座,其中:新城村七组8座、新城村八组5座。

(四)田间道路工程。

新城村铺筑机耕道路7.44千米,其中:新城村七组4.20千米、新城村八组3.24千米;修建道路建筑物56座,其中:新城村七组27座涵管(5m、Φ500)、新城村八组29座涵管(5m、Φ500)。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在新城村道路边补栽补种抗天牛树种农田防护林0.64亩,其中:新城村八组0.64亩。

(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第二标段:

嘉峪关市新城镇野麻湾村一组

(一)土地平整工程。

整理土地面积1345亩,其中:野麻湾村一组1345亩。

(二)土壤改良工程。

改良土壤面积1345亩,其中:野麻湾村一组1345亩(农户自筹)。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1.节水灌溉。野麻湾村一组实施地下水滴灌面积1345亩。

2.项目区公示牌。修建公示牌1座,其中:野麻湾村一组1座;修建道路标识牌7座,其中:野麻湾村一组7座。

(四)田间道路工程。

野麻湾村铺筑机耕道路3.75千米,其中:野麻湾村一组3.75千米;修建道路建筑物52座,其中:野麻湾村一组52座涵管(5m、Φ500)。

(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嘉峪关市新城镇野麻湾村二组、野麻湾村三组

(一)土地平整工程。

整理土地面积357亩,其中:野麻湾村二组145亩、野麻湾村三组212亩。

(二)土壤改良工程。

改良土壤面积357亩,其中:野麻湾村二组145亩、野麻湾村三组212亩(农户自筹)。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1.节水灌溉。野麻湾村一组至三组实施地下水滴灌面积1844亩,其中:野麻湾村二组950亩、野麻湾村三组894亩。

2.项目区公示牌。修建道路标识牌11座,其中:野麻湾村二组6座、野麻湾村三组5座。

(四)田间道路工程。

野麻湾村铺筑机耕道路5.075千米,其中:野麻湾村二组2.60千米、 野麻湾村三组2.475千米;修建道路建筑物50座,其中:野麻湾村一组24座涵管(5m、Φ500)、野麻湾村二组26座涵管(5m、Φ500)。

(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7、总投资:2830.139316万元(大写:贰仟捌佰叁拾万零壹仟叁佰玖拾叁元壹角陆分)。

8、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采取金额报价;第一标段控制价为14.00万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60万元。(各投标人报价应等于或低于该预算金额,超出预算的报价将视作无效标)

9、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配套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2、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工地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工地的监理员须具有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拟派驻的监理员不得少于 5 人。

4、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农田建设类似监理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不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1月份至6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3年1月份至6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社保专用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加盖社保机构章的社保人员花名册;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7、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交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复印件规格均为A4 纸,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

四、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0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920日09:30时,地点为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注: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到达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扫描、彩印、复印、手写均为无效否则不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报名投标;参加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出现两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按报价最高的标段确定其中标标段。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嘉峪关市新城镇中沟村2组1号

邮编:735100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937-638533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盛华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峪关市朝阳南巷96-1号

邮编:735100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937-6390788

202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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