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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医院经颅超声治疗头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12 14:44:06

庆阳市人民医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5单元201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SH2023-023-1

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医院经颅超声治疗头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万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4.5万元;大容量低速冷冻离心机1台,2.5万元。(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以上资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原件须带到现场核查,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册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5单元201室)。

    3.获取方式: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

地点:庆阳市人民医院急诊楼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人民医院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30号  

联系方式:0934-8601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5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15109341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纲

电 话:0934-8601090 

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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