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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源县增建汽车考试场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19 11:40:07

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源县增建汽车考试场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源县增建汽车考试场项目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人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甘肃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内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源县增建汽车考试场项目

2、项目编号:GSQGC-2023-FW-037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在定西市渭源县增建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1026-2022)行业标准要求,具备小型车辆(C1、C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条件的社会化考试场;社会化考场建设采取自愿投建、自负风险的原则,建成后的社会化考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考试场建成后,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专业人员,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厅交管局《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检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管理办法(试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号)、《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8-2022)等相关要求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按程序申请厅交管局组织验收。经厅交管局验收合格后备案、开通考试接口,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用于考试。验收合格后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本市考试能力的实际情况,按照满足考试需求、合理优化布局的要求,以及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申报相关部门,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化考场,将符合使用条件的社会化考场纳入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序列,统一管理和使用考试权, 社会化考场的建设应当依据《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及其配套标准进行,考试设备必须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证认可;考试场必须接入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接受交警总队和交警支队的监督管理。

4、建设期限:365天。

5、项目地点: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保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投标人须拥有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附带宗地图,土地使用性质应为非农业用地);属于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方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附带宗地图,土地使用性质应为非农业用地)。且保证所用土地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3 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4.2地点:甘肃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室 );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注: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温源建材市场(定西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凡是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43号

联系人:薛铂塬

电  话:1399323646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陇西县巩昌镇龙熙臻品18号楼三单元502室

联 系 人:傅强强

联系电话:18993242920、0932-662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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