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区首宗以“用地清单制”模式供应的工业用地成功出让,标志着新区“用地清单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着力引进和培育优势产业,新区制定印发了《工业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方案(试行)》,试点推行工业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行一个部门、一次性向土地受让单位提出全部用地要求,大幅节约用地单位时间成本,推进“企业跑”审批模式向“政府跑”服务模式转变。
首宗以“用地清单制”模式供应的工业用地位于新区生物医药园区,用地总面积42.105亩,由兰州仟客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取得,用于建设年产36万吨新型生物饲料项目。用地出让前,新区自然资源局在“标准地”供应模式基础上,除明确用地建筑密度、容积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外,还充分征求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对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保许可、抗震设防、水资源论证等14项行政审批事项及约定条件作出明确要求,并建立覆盖所有审批事项的用地总清单,在土地出让成交后将用地审批清单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相关行业部门在项目后续审批、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擅自增加清单外要求,从而实现用地审批的清单制管理。
新区“用地清单制”改革的实施,有效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加快了项目开建进度、降低了企业投资成本,审批时序由“事后办”变为“事前办”,实现了“签约即落地”“交地即开工”,为新区深入落实“四强”行动提供了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也为全省开展工业项目“用地清单制”出让提供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