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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某部第二批书香军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20 11:40:06

我单位就该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公示内容存有意见,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仅为需求公示,无须报名)。

一、项目名称(编号):

甘肃某部第二批书香军营建设采购项目(2023-JWGSLZ-W1001-1)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需求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第二批书香物资采购项目。共为9个单位提供物资并完成书香军营建设,主要解决各单位文化活动场地单一等问题。

(二)项目实施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各区县。

(三)预算金额:9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3年,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需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及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非联合体投标”承诺说明。

(五)投标供应商提供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质量验收货物交付前,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全面自检,符合条件后,由需求方组织验收;在交货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需求方有权拒收货物和解除合同,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的,供应商按照需求方明确的整改期限进行整改,在规定明限内未整改完毕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投标人承担。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明: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24小时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第一阶段照合同约定,完成9个单位建设任务后,在验收工作初步完成后,甲方支付80%合同款;乙方配合甲方审计,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监理方工程量认定、提交发票等结算资料,甲方按审计金额支付15%货款,并预留5%质保金(质保一年到期后支付)

(五)质量保证金

合同履行货物验收合格后,将总计金额的5%留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会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全都无偿退还。

五、项目技术要求

详见附1:

甘肃某部第二批书香军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表.docx

六、意见反馈

1.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主要包括供应商资质条件以及技术参数)如有任何意见,须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甘肃某部第二批书香军营物资采购项目××公司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反馈表

意见反馈表.docx》(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邮箱:lanzhouzhidui@163.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投标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清单和资格条件审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方参与本项目,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公示期限

2023年9月21日至9月27日

八、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先生

电话:0931-237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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