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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专用设备电瓶车项目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21 11:14:05

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专用设备电瓶车项目

磋商公告

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专用设备电瓶车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购置专用设备电瓶车项目

2.磋商编号:ZWTL-2023-038CW

3.项目预算:壹拾伍万叁仟元整(15.30万元)

4.项目内容:2座警用电动货车1辆,17座警用电动车1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交货期限:25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需要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税收必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且相关查询结果应显示截图时间,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应有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车辆在本项目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注意事项: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1.4 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2、磋商文件获取及发售时间、地点:

2.1 本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 www.gsei.com.cn/)发布。

2.2 磋商文件获取及发售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3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412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412室。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412室。

、公告期限: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 系 人:马科长

单位地址:兰州市榆中县三角城高速路口

代理机构: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亚欣

联系电话:0931-8654709、13919780915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412室

                             

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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