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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检察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21 17:15:04

康县人民检察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康县人民检察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陇南立晨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09-27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询价编号:LNLC202302-KXRMJ

项目名称:康县人民检察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14.00(万元)

采购需求:检测设备一批(招标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须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22至2023-09-26,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陇南立晨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

方式:陇南立晨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公开发售(委托人须为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出具综合费金专用缴款书)、营业执照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审计报告原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证书原件并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27 15:00

地点:陇南立晨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3-09-27 15:00

地点:陇南立晨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孙家院村王家院二社

联系方式:0939-5121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陇南立晨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三号路北口(祁山街334号)四楼

联系方式:0939-821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英航

电 话:0939-5121362

陇南立晨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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